为贯彻落实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推进会议精神,深刻反思、全面整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补齐各项短板,提升工作质量,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重返全省第一方阵,确保位次靠前,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抓整改、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正视问题,深刻反思内在原因
(一)全面排查存在问题和不足
从国家考核、省第三方监测评估、市际交叉考核和省市历次督查反馈情况看,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在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施策、精准退出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识别与退出精准度偏低。2017年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发现,我市共有201户不符合识别标准、48户不符合脱贫标准,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18年1月市际交叉考核抽查发现,我市存在错评1户、漏评12户、错退6户,错评率、漏评率、错退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动态调整不及时、方法简单,有“一刀切”和未做到整户识别现象。个别县市区贫困户中1人户、2人户的比例较高,分户老人的子女具有赡养能力的较多。
2.帮扶工作开展不到位。部分帮扶联系人走访流于形式,工作不细致、不深入,到户帮扶仍以看望、宣传、慰问为主,对所包保贫困户家庭情况、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不清楚;驻村工作队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不了解脱贫攻坚政策、业务水平偏低、发挥作用不佳;个别驻村工作队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存在不在岗现象;部分帮扶单位对帮扶工作不重视,没有深入研究帮扶村实际,没能做到集中优势资源向帮扶村倾斜,帮扶成效不明显。对已脱贫户的帮扶力度有弱化的趋势。一些地方帮扶工作满意度较低。
3.政策落实有偏差。在产业扶贫方面,部分贫困户仍然以发展传统种养业为主,增收不稳定;特色种养业因户施策不精准,一些地方产业奖补标准过高、存在福利化倾向;部分电商扶贫流于形式,未有效与当地产业相结合,产品上行销量不高;旅游扶贫带贫成效不明显;扶贫车间还存在招商不精准、效益不明显、带贫能力不强等问题。农村危房仍然较多,部分地方危改标准不严、质量不高、行动迟缓。健康脱贫相关政策还没有做到全覆盖,个别地方存在贫困户住院交押金、财政代缴个人新农合费用不到位现象。扶贫小额信贷管理不规范,个别地方逾期未还金额较大、户贷户用比率低、小额贷款未用于发展产业。少数地方贫困在校生没有享受教育资助政策,仍存在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现象。
4.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突出。沿淮行蓄洪区和部分偏远地区的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基础公共教育、卫生设施欠账较多;农村整体环境卫生较差,垃圾乱倒、柴草乱堆等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村庄残垣断壁较多,一些房屋长期无人居住、破损较多,存在安全隐患。
5.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疑点数据较多;贫困户扶贫手册填写不细不实,存在错填漏填现象;村、户资料不规范、不齐全,内容上存在逻辑错误;部分县乡村干部对扶贫业务不熟悉,对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宣传不到位,贫困户和一般农户政策知晓率不高;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弱化,宣传氛围不浓。
6.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些地方在项目安排上不精准,申报程序不规范,公示公告流于形式,验收不严格;项目实施中贫困户参与程度低,导致项目安排与贫困户实际需求脱节,未做到因村因户施策,资金绩效偏低,项目效益不明显。个别地方拨付中央和省级专项扶贫资金不及时,没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乡、村两级资金使用程序不规范;有些地方存在骗取套取、违规使用、借机牟利等违法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问题。
7.对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激发不足。一些地方在扶贫工作中只注重提高贫困户短期收入,忽视了对贫困户的扶志、扶智、扶精神;少数贫困户存在等、靠、要思想,不愿自力更生、自我发展、自主脱贫;部分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不尊重贫困群众发展意愿和实际需求,一定程度上挫伤了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积极性,降低了贫困群众的获得感。
8.部分边缘户及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不稳定。一些边缘户经济基础薄弱,家庭收入较低且不稳定,抵御风险能力不足,随时可能陷入贫困。少数脱贫户后续帮扶措施弱化,存在较大返贫风险。部分地方破旧房屋较多,住房安全得不到保障,成为影响退出质量的硬伤。
(二)深入剖析问题根源
解决上述问题,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分析内在原因,切实制定治本之策。
1.在思想认识上。一些干部存在盲目乐观思想,对脱贫攻坚形势把握不足,缺乏紧迫意识和忧患意识;存在麻痹松懈思想,没有把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去;存在厌战情绪,畏惧工作困难,不敢挑重担,缺乏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存在应付过关思想,平时不努力,临时抱佛脚,把心思用在应对检查考核上。
2.在工作作风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经验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地方存在会议多、填表多、检查多的现象,过多占用干部的时间精力;一些干部工作停留在走访慰问的老套路上,为贫困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不够;对上级精神和扶贫政策学习不深入,工作中从个人经验出发,缺乏深层次的思考和科学决策;在迎接检查考核中,个别地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
3.在业务能力上。一些干部政策水平、综合能力与当前脱贫攻坚形势不适应,对扶贫政策学习领会不深不透,对扶贫对象掌握不准,入户宣传不到位,导致贫困户对扶贫政策、扶贫内容不够理解,扶贫政策在群众中知晓率不高。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不能做到因户因人精准施策,存在“一刀切”的现象。
二、强化举措,扎实推进整改行动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问题,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保5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一)建立清单抓整改。要认真对照反馈清单,深入查找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项目实施、群众满意度、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细化操作流程,形成整改台账;建立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每一个问题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二)举一反三抓整改。开展问题查摆“回头看”,对之前国家考核、省第三方监测评估、市际交叉考核和省市督查暗访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排查,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进村入户开展拉网式排查,全方位查漏补缺,提升工作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及时发现并整改新的问题。要下足“绣花”功夫,确保问题整改不漏一项、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扭住关键抓整改。聚焦政策落实,认真核查措施到户情况,将产业奖补、小额信贷、教育资助和健康扶贫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聚焦产业扶贫,构建起“村有当家企业,户有致富门路,人有一技之长”的“三有”型稳定脱贫新模式;聚焦农村危房改造,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因户施策,分类解决;聚焦农村环境整治,以贫困家庭为重点,全面改善人居环境,解决贫困户家庭环境“脏乱差”问题;聚焦边缘户问题,做好佐证材料的前置收集;聚焦“双包”工作,改进帮扶方式,根据贫困群众的实际需求量身定制、量体裁衣,因人而异、按需配菜。
三、严格要求,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压实整改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切实摆上重要日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作为专项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带头落实,践行“一线工作法”,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各乡镇都要明确一名专司扶贫工作的分管领导。要配齐配强乡、村扶贫队伍和帮扶干部队伍,将优秀干部放到扶贫岗位上,确保工作力量与攻坚任务相适应。市县要分级开展干部培训,尤其要加强对乡、村两级扶贫干部的教育培训,帮助扶贫干部吃透政策精神,提升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转变工作作风。各级干部都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问题整改,从高从严、对标对表、立行立改;要坚持“实”字当头,坚决防止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各种形式主义,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各级纪检部门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系统排查、从严整治当前影响脱贫攻坚的突出问题,大兴“严、实、真、细”的工作作风,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四)强化督查指导。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对整改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及时了解和掌握整改情况。各级扶贫部门要对专项行动进行全程指导,掌握整改工作进度,确保问题查得清、原因找得明、措施落得实。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驻村帮扶干部的管理,确保驻村干部在岗在位、履职尽责。各级纪检部门要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