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7月24日10:00
发布地点:市政府3楼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阜阳市信用办部分成员单位联合发布
主 持 人: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李雅伶
发 布 人:市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副主任 王 虎
市发改委总工程师 刘昌俊
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 侯永贵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彭传甫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金 光
市交通运输局治超办负责人 武 强
市环保局宣教法规科科长 闫 伟
2018年7月24日上午10时,阜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信用办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就失信联合惩戒事宜进行政策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是新闻发布会实录:
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继续出席由阜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持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宁.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要求:对个人而言,诚信是高尚品德;对企业而言,诚信是黄金财富;对社会而言,诚信是公序良俗;对国家而言,诚信是重要的软实力。 为净化市场环境,形成全民自觉遵纪守法、重信践诺的良好社会风尚,当前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已经初步显示威力。为此今天我们邀请了市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副主任王虎先生就我市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同时还邀请了市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刘昌俊、市环保局宣教法规科科长闫伟、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侯永贵、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彭传甫、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金光、市交通运输局治超办负责人武强就记者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下面首先观看国家宣传片《信用让城市生活更美好》
接下来有请市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副主任王虎先生解读阜阳市《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有请
市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副主任王虎:尊敬的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非常高兴今天有机会向大家介绍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非常感谢长期以来各位媒体朋友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所给予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近日,市信用办印发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阜信用办〔2018〕11号)。这是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一个重要文件,是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此我向大家作一个简要介绍。
《实施意见》制订出台的目的,是有效治理失信行为高发问题,使失信者付出足够的代价,做到让失信者处处受限,从而形成引导社会成员诚实守信的正确导向。联合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提高社会治理能力,都将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第一,《实施意见》是一部关于信用联合惩戒的规范性文件。国内外实践表明,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离不开信用体系的支撑。而信用体系之所以能发挥作用,最重要的就是从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对守信者予以激励,对失信者进行惩戒。在许多经济发达省市,人们一般不愿失信、不敢失信。因为一旦失信,读书、就业、创业、信贷、保险、租房、租车、出入境等都会受到影响,可以说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在社会上很难立足,形成了使人们自觉守信的倒逼机制。《实施意见》充分总结借鉴了省内外开展的试点探索的有效经验,对惩戒对象、可采用的惩戒措施、协同联动等做出了规范。
第二,《实施意见》明确了联合惩戒的措施。对违法失信者进行联合惩戒,《实施意见》共提出的28项惩戒措施,重在约束,重在限制,重在提高失信成本,大概分为七类:一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民商事行为的限制措施,例如限制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参股商业银行、限制融资授信等;二是对失信被执行人行业准入的限制措施,例如限制成为海关认证企业,限制从事药品、食品安全行业,限制从事矿山生产、安全评价行业,限制招录(聘)其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三是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重要职务的限制措施,例如限制担任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限制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担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四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享受优惠政策或荣誉的限制措施,例如限制申请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限制享受优惠性政策认定,限制参与国有产权交易,限制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禁止参评文明单位、道德模范,限制参与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评先、评优等;五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及其他消费行为的限制措施,例如限制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产品,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限制住宿四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及其他高等级、高消费宾馆、酒店,限制在夜总会消费,限制购买不动产,限制在一定范围的旅游、度假,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六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出境、定罪处罚的限制措施;七是协助查询和公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措施,例如协助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身份、护照、婚姻登记及车辆财产信息,查询海关认证资格信息,查询安全生产许可审批信息,查询渔业船舶登记信息,查询律师登记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可以说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一时失信、长期受限,失信将付出巨大代价。
第三,《实施意见》明确了协同联动的要求。联合惩戒的核心在“联合”二字,没有协同联动,仅在某一个方面受到惩戒,付出的代价就不够大,就不能产生足够的约束作用。因此,《实施意见》特别强调,要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惩戒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社会共同治理格局。
信用体系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惩戒不是目的,目的是营造更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让守信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成为每一个法人和自然人的行为自觉。在建立完善联合惩戒制度的同时,要大力培育诚信理念,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大力加强诚信教育,通过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的方式,潜移默化,将诚信理念深植人心,真正以守信为荣、以失信为耻。
为了做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我们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更详细的各个领域具体措施。在此之前,有关部门和一些地区积极探索,已经取得了比较成熟的经验。比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针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交通运输、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严重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文件28个。
当前,我们联合有关部门正在酝酿食品药品、房地产、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联合惩戒文件,在更多的领域推进信用联合惩戒工作,我们期待媒体朋友继续关注、报道守信典型和失信案例,营造更加浓厚的诚信氛围,共同推动《实施意见》有效落实,共建共享人人守信的诚信社会。我先介绍这么多,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王主任的解读,接下来是记者提问环节,请提问的记者举手示意,并报下所在的媒体名称,谢谢
工商导报记者:刚才我们了解到《实施意见》规定的措施非常严厉,也非常给力,具体怎样发挥作用呢?第二.目前从国家和地方都在大力推进失信“黑名单”的使用,这无疑可以一定程度上纠正失信行为,但是上过“黑名单”的话是否意味着要背一辈子,在信用修复方面有什么样的考虑?
市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刘昌俊:针对第一个问题,根据《实施意见》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基于阜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立失信联合惩戒系统,国家发改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城市信用监测平台,按月推送注册地在阜阳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市信用办在失信联合惩戒系统中共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联合惩戒单位获取信息后进行惩戒,并将惩戒情况予以反馈。建立联合惩戒机制任重而道远,我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当然也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我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一定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针对第二个问题,你讲到的“黑名单”制度,严格说是“红黑名单”制度,是我们信用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一定意义上来说,我们守法诚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激励的对象就是列入红名单的企业和法人,惩戒对象就是“黑名单”。你讲到,列入“黑名单”了是不是就永远不能翻身?对这一点,应该说《阜阳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阜政发〔2017〕7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明确规定,总的原则是鼓励纠错、有限期惩戒、有条件修复。有限期惩戒,就是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不再列入联合惩戒的对象,这是我们的《实施方案》第19条的规定。另外是“有条件修复”,《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建立一个对轻微失信行为鼓励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和关爱机制,就是允许被失信的当事人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性服务来修复个人信用;同时,针对如何进行信用修复的问题,我们刚刚出台了《阜阳市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暂行)》(阜信用办〔2018〕15号)作了详细规范。今年以来,共有27家企业按照程序进行了信用修复。当然,最好的办法还是不失信,只要发生了失信行为,必然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阜阳发布:我们看到公交站台贴有“老赖”名单,请问市法院的金局长:阜阳市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基本情况?2.如何解决执行难问题?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金光:“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启动以来,阜阳两级法院及时部署,迅速行动,凝心聚力,奋勇攻坚。截至6月27日,全市法院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 14651件,结案6918件,实际执行到位4516件,执行到位标的10.75亿元。全市共网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7720人次,媒体曝光“老赖”781人,拘留556人,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35件,立案15件,查扣车辆67台。其次执行难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解决执行难主要解决被执行人规避或抗拒执行、有关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及法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问题。
我市法院执行案件特点:一是基数大,案件数量在全省16个市中位居前三;二是执行标的额相对较小;三是被执行人履行能力较低,被执行人流动性强,执行难度较大。
4月3日江淮风暴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将执行工作作为头等大事,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5月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李平,市委副书记、市长孙正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明莹等6位市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充分肯定阜阳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成果,要求全市各部门支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全市法院探索创新执行模式,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活动。通过“早堵被窝、晚堵餐桌”,集中开展“猎狐”、“麦收”、“端午”、“拂晓出击”等特色行动。引入“法院+保险”模式,与保险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增加执行保全、执行悬赏、执行救助保险项目。开通不动产全省联网查控,普及“悬赏执行”,拓展财产调查途径。
宣传方面,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推出《江淮风暴》专栏,动态发送两级法院新闻宣传稿件,邀请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活动,对重大影响案件,跟拍报道,见证执行,让执行攻坚成为当事人和社会看得见的工作。6月22日,阜阳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十个典型案例。人民网、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先后172次专题报道我市执行攻坚情况。市中院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执行攻坚宣传进校园活动,制作执行攻坚宣传系列漫画,与宣传部、文明办联合印制公交站台“江淮风暴”宣传标语。有效利用城市中心广场、大型建筑、商场、火车站等宣传屏幕滚动播出“江淮风暴”宣传视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000余份宣传图版图片在社区、乡镇、田间地头广泛传阅。目前已打出声势,执行效果很好。
颍州晚报记 者:针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及有关从业人员,市交通运输局在推动联合惩戒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下一步有什么工作打算?
市交通运输局治超办负责人武强:超限超载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既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损害国家公路网、道路桥梁等公共基础设施,也严重破坏运输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给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阜阳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交通运输部等36个部门联合签署发布《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有关要求,一是对超限超载失信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进行限制或禁止。包括:依法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限制企业经营审慎性参考、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参与工程等招投标等8项惩戒措施。二是对超限超载失信当事人加强日常监管,限制融资和消费。包括:加强货车生产和改装监管、加强重点货源单位监管、在重要路段和节点加强监管、限制部分高消费行为、向社会公布等10项惩戒措施。三是超限超载限制失信当事人享受优惠政策、评优表彰和相关任职。包括:依法依规限制获取政府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限制失信当事人享受优惠性政策的审慎性参考、供纳税信用管理时审慎性参考等8项惩戒措施。
截止到6月底,阜阳交通运输局共向“信用阜阳”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推送行政处罚信息3万余条,使失信当事人在市场准入、参与招投标活动等方面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约束,充分发挥信用的价值和作用,对促进运输行业从业单位和人员遵法守规、合法经营起到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检查力度,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做到“应查必查、失信必究、惩戒到位”;对货运源头单位、道路运输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和负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若存在超限超载行为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在“信用交通”和“信用阜阳”网站上及时公布超限超载违法失信行为和责任主体名单,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在严格标准、规范认定、信息共享、失信公示、联动惩戒等方面持续用力,使联合惩戒、联合激励机制全面深化落实,在全行业内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性机制,共同构筑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安徽法治报记者:目前我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进展如何?
上半年市财政针对江西省德安县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公司自动放弃2017年亚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标资格一事,明确指出该公司不仅扰乱了招投标市场正常秩序,且严重影响了我市2017年亚行项目建设进度,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亚行及国家招投标法规,报经同意,将江西省德安县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公司这家失信单位列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标。同时将江西省德安县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公司列入信用阜阳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有力的惩戒了企业的失信行为。
对失信责任主体,我们财政局将会在以下七个重点领域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1)依法处理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2)依法限制财政补助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
(3)依法限制失信责任主体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将失信责任主体相关信息作为选择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依据或参考
(5)对失信责任主体申请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依法进行必要限制
(6)对失信责任主体申请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依法进行必要限制
(7)协助限制招录(聘)失信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积极加强与公安、住建、交通、规划、环保、安监、人民法院、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会商,强化通力协作,将联合奖惩事项落在实处。同时财政部门将会继续在信用阜阳平台上实时更新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信息,共同打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中安在线:多年以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社会的重大问题,此次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将对促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带来怎样的影响?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彭传甫:食品药品安全是和老百姓生活关系最密切的问题,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着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职责。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春风行动”、“飞行检查”、“利剑行动”等专项行动,并通过受理12331投诉举报,全市共立案835起,结案759起,罚款金额共计560余万元;同时,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4月底我局正式开展食品省抽系统抽样及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截止目前,省抽共抽样356组,完成率为32%;食用农产品抽样1093组,完成率为30.7%,不合格13组;处置国抽系统中不合格食品36批次;市本级食品抽样20组,完成率为34%;食品抽检结果公示13期,公示数1133批次。
维护食品药品安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靠一个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为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倒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诚信生产经营,加快提升全市食品药品领域信用水平,我局联合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等12家单位,出台了《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实施细则》,涉及政府性资金支持、信贷融资、税收等10项惩治措施。通过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例如:我局立案查处的安徽金玛神大药房有限公司阜南县田集店涉嫌销售假药案和安徽修正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阜阳市颍州区王店镇分店涉嫌销售假药案,除依法吊销上述两家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处罚其负责人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外,我局还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将上述两个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对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联合惩戒正是通过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食品药品安全是关乎民生的大事,作为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我局将全力维护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坚决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倡议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监督,与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一起,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力量,让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失信行为无处安身,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主持人:鉴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就到这里,今天还有部分失信企业代表来到新闻发布会现场,欢迎会后继续采访。请各位记者加强对全社会的诚信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提高企业、消费者的信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一处失信,寸步难行”全民讲诚信、守诚信、重诚信的浓厚舆论氛围,谢谢大家对阜阳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工作的支持,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全部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