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政务服务中心获悉,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出一系列部署,明确到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高,用政务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持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及基层政务公开,通过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落实、重要政策执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推进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细化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拓宽基层公开渠道等,以进一步推进政务阳光透明。
同时,我市将进一步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按照“增量先行”原则稳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及时准确解读政策,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领导干部带头宣讲政策。主动扩大公众参与,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政民互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社会舆论。
此外,我市还将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建立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及时进行调整更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逐步形成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线上与线下服务一体化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和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