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阜阳供电公司:
现将《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商〔2018〕8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本次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改革,涉及面较广影响大,对于减轻相关经营主体用电成本支出促进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是落实省市党委政府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的具体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皖价商〔2018〕89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切实落到实处。对于符合规定的各类经营主体用电,各级供电部门要不折不扣地对接好执行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阻扰政策落实。
二、加强宣传,扩大知晓面。各地要认真宣传皖价商〔2018〕89号文件精神,扩大惠农电价政策知晓面,让更多的实体经济知晓惠农电价政策,让更多符合政策的经济实体应享尽享改革的红利。
三、强化管理,监督到位。各地价格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此项惠农价格政策落实执行情况的跟踪督查,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监测,互通信息。各级价格部门要加强监测和调研,及时掌握惠农价格政策的落实执行情况。各级供电公司要向当地价格部门每年两次报送惠农价格政策落实执行情况信息。〖阜阳市惠农价格政策落实执行情况监测信息接收邮箱:fyswjjfjk@163.com〗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阜阳市物价局)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