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见》起草背景
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政务公开是增强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 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已成为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年,市委、市政府多措并举,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市领导多次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调研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并对我市下步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落实好市领导指示精神,稳步有序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务公开办牵头起草了《意见》,对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作出了更为长远的规划。
二、《意见》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6〕47号)等文件精神。
三、《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由总体要求、推进政务阳光透明、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强化保障措施五个部分组成。其主要内容为: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强调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指导思想;以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基本原则;以到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为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推进政务阳光透明。主要强调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定期公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专项行动等重大部署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推进举措;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推进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拓宽基层公开渠道,及时公开基层群众关心的政府信息。
第三部分:扩大政务开放参与。主要强调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回应社会关切和发挥媒体作用。按照“增量先行”原则稳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逐步探索适应于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和方式;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社会舆论。
第四部分:提升政务公开能力。主要强调完善制度规范、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提高信息化水平和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建立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内容、目录、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和技术保障。
第五部分:强化保障措施。主要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减少职能交叉,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经费保障,并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和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范围,加大分值权重。
四、《意见》主要特点
一是具有较强指导性。《意见》是我市起草的第一份政务公开工作中长期指导性文件,对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加强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并设定了到2020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的工作目标,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是责任分工明确。为强化责任落实,《意见》包含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政策措施分工表》(以下简称《分工表》),《分工表》把《意见》正文提出的工作内容细化为44项工作任务,分别落实到50家牵头单位和98家参加单位。
三是重点工作突出。《意见》将“五公开”、基层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公众参与等作为全市下步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政务公开覆盖政府服务的全流程、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凸显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致力于提升政务公开实效,让群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