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铜陵市食药监局以省食品安全规范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创建为契机,突出重点,对全区农贸市场进行综合整治,围绕幸福村、蓝天、新湖家园等7个农贸市场积极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完善制度,夯实主体责任。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监督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诚信体系建设、清洁卫生、不合格产品退市、仓储管理等管理制度,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应急方案。要求市场开办者认真查验入场经营者相关合法主体资格证明,“一户一档”建立管理档案,并与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协议。
二是加强检测,严把质量准入。指导市场开办者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对民生工程建设的市场,确定专职检测人员,每天确保检测批次达到要求,并及时上传检测数据。完善检验检测制度,有针对性增加农产品抽检数量和频次,保质保量完成检测任务,并在显著位置及时公示抽样检测结果,确保风险筛查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开展帮扶,统一票证票据。将日常监管和规范化市场创建相结合,执法人员结合日常巡查, 多次前往市场进行创建帮扶工作,根据省局下发的创建验收工作方案,逐条核对,立行整改。统一印制了销售凭证和进货台帐,要求经营者规范使用,切实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实现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四是加强培训,树立守法意识。集中组织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学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入市经营者建立销售档案,不断提高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
下一步,铜陵局将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同时,继续狠抓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以更加规范的管理、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有效的举措推动全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建设工作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