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承担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送企业数及经营状况
目前,铜陵市共有药品批发企业2家,分别是:安徽丰原铜陵医药有限公司(位于郊区)、安徽健成医药有限公司(位于开发区)。
1、安徽丰原铜陵医药有限公司主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肽类激素、蛋白同化制剂等,常规经营1200个品规,主要销售客户为铜陵地区各级医疗机构及周边城镇卫生服务站、私人诊所、药房等,2016年销售额9200万元。自
2、安徽健成医药有限公司经营药品品规三千多种,2016年销售额达1.5亿元。在全省直接配送二级以上医院几十家,间接服务近200家医院,在铜陵地区几乎覆盖所有等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全覆盖,份额达70%。该企业组织各部门员工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有关“两票制”文件精神,采购部门全面排查销售到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对不符合“两票制”的药品积极与其生产厂家或视为一票的总代等单位联系,争取取得配送资格。同时对偏远山区(地区)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向市局进行了备案申请。在向公立医疗机构配送药品时随货附药品生产厂家出库单及销售发票复印件。
二、 “两票制”工作实施以来我市相关部门主要做法和采取的有效措施
1、高度重视,联合推进“两票制”实施。自从开展“两票制”工作以来,我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关于铜陵市偏远山区(地区)及偏远乡镇名单的公示》(铜食药监药化流〔2017〕1号)、《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铜陵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铜食药监药化流〔2017〕5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相关企业和公立医疗机构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开展自查自纠,有力地推进了两票制的实施。
2、加强监管,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我局始终将保障药品流通安全作为首要工作任务,两年来主要监管措施有:一是在2016年度,紧急排查山东问题疫苗、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开展高温季节药品质量监管、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集中大检查、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积极推进药品流通环节风险分级管理、全力开展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等;二是在2017年度,采用双随机模式对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及零售连锁总部开展GSP飞行检查、开展“两票制”调研和专项检查、完成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检查、完成全市药品经营使用环节首轮风险分级评定、完成苍术专项监督检查和抽验等工作。通过以上措施,我市药品流通秩序持续保持平稳状态,公众用药安全得到保障。
三、药品配送企业和公立医疗机构执行“两票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原因
(一)、药品批发企业方面:
1、由于我市人口少、公立医疗机构点多面广、配送企业地理位置情况等条件限制,一些急救药品、临床短缺、使用量小、低价药品等无法从生产厂家或视为一票的总代等单位采购,因此有些品种很难符合“两票制”要求;
2、有些普药品种是为私人诊所和药房采购的,但是销售员在销售药品时没有仔细核查,加上医院急用,将此类药品销售到公立医院,如甲硝唑片、西地碘含片(华素片)、珍珠明目滴眼液等常用普药品种;
3、有个别医院对普药品种不要求实行两票制,向其销售药品时也不要求提供生产厂家发货的随货同行单和采购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只针对临床品种和一些大厂家的常用品种,如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品种,向这些客户单位销售普药时,没有完全执行两票制,有个别普药是从经营公司采购的;
4、部分销售到乡镇卫生院的品种,多为常用普药品种,根本无法联系到生产厂家进行采购,但是又必须满足乡镇卫生院药品供应需求,所以有些个别销售到个别乡镇卫生院的普药品种是从经营公司采购的,无法执行“两票制”规定。
(二)、医疗机构方面:
1、自2016年11月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以来,医院使用量大的品种能满足“两票制”采购供应,但极少数紧缺品种实行“两票制”有一定困难。自
2、个别医院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每年签订一次采购合同,“两票制”文件正式出台时,2017年的采购合同已经签订完成,所以合同中暂未明确“两票制”要求。另外对急抢救药品、“孤儿药”、临床短缺以及低价药品的监测报批程序也不完善。
3、实行“两票制”后,医药公司的供货能力较之前明显下降,存在供货能力不足、药品短缺现象,医院需求量少的药品,医药公司向生产厂家采购的量太少,生产厂家不予发货,医药公司向生产厂家采购的量多了,销售不掉即亏损。部分进口合资药品的销售权在省内仅仅给予少量大的销售公司,小的商业公司有钱也买不到药品,此外商业公司资金不足也是造成药品供应短缺的一个原因。
4、“两票制”后不少药品配送渠道发生改变,某些医院集中采购配送公司较少,造成缺药现象,少数药品出现市场断货情况。“两票制”后不少药品产地、规格、配送公司改变,导致与省平台信息不一致。
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供应部分符合“两票制”要求,由于社区药品用量少,医药公司从厂家采购难度大,医药公司配送的药品符合“两票制”要求的较少,原始票据提供也不及时。
6、医疗机构票据审核不及时,“两票制”后,工作量增大,药库管理员人手少,验收药品的同时再审核上游票据,加之医药公司提供的票据未经整理,无法及时查验到位。
7、票据不全,主要原因是医药公司来货时未提供上游厂家的票据,而医院又需要药品,所以存在票据不全的情况收下药品。
8、部分药品没有厂家票据,主要原因是少量急救等药品医药公司无法从厂家采购,从第三方渠道购进,所以这些药品就没有厂家票据。
9、医院药品货款付款不及时甚至严重拖欠,影响医药公司资金流动,也影响了医药公司的药品采购。
四、下一步推进“两票制”工作意见和建议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是医改的一项主要内容,也是国
家一项大的政治决策,出发点很好,但是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药品采购“两票制”若想顺利实施,必然要打破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这需要依靠政府和市场的协调配合,创造更成熟的配套条件。
1、对医院来说,其药品采购对象将从原几家商业公司变为数百家药企,工作量必将大大增加,工作人员可能会出现抵触情绪而影响工作效率,因此需要卫生计生部门和医院抓好政策引导落实,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
2、政府等有关方面应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药企、药品代理商等转变经营思路和模式的引导和扶持工作,听取企业建议,尝试出台一些专项优惠扶持、资源优惠供给等政策,帮助这些企业加速转型。对一些急救药品、临床短缺、使用量小、低价药品,相关部门通过核实确认,对上述药品供应进行整合统一,方便配送企业采购。
3、在推行“两票制”工作中各执行单位还有不少政策层面的困惑,这就要求我们监管部门要多部门联动,积极协调,认真调研并充分论证,不断制定完善的配套措施和切合基层实际情况的政策加以推进,切实解决改革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一是要进一步扩大宣传,提高认识,促进执行的主动性。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政策补丁,使该政策的操作性更强,政策初衷能更好地实现,如对违反“两票制”或故意规避的经营企业和公立医疗机构,要尽快出台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处罚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