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第(0134)号
现有申请人 李香英 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申请事项如下: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刘贵堂 死亡日期:2019.8.1
法定继承人:父亲刘孟陶(已去世)、母亲房焕荣(已去世)、配偶李香英、长女刘芳、长子刘生
申请继承人:配偶李香英
不动产坐落:新抚区南台二路8号楼4单元301号
房屋建筑面积:135.03平方米
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56702113
公示单位:抚顺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 5月12日